據新華社電 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昨日出台文件,提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後,原則上應交流;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達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年限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輪崗。
  這份《關於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提出,用3至5年實現縣(區)域內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以達到師資資源的均衡配置。
  根據中央部署,我國到2020年,將率先在縣(區)域內實現城鄉均衡發展。實行公辦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對絕大多數地區而言,主要是在縣(區)域內操作。
  意見指出,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20%。
  “這項工作的重點是推動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職任教併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昨日說,教育部支持鼓勵各地採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
  據悉,全國已有22個省(區、市)出台了相關政策,並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改革試點。“今後要統籌各類學校發展需要與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實行剛性流動與柔性流動相結合,政策兜底與激勵引導相結合,使交流成為校長教師的內在需求。”劉利民說。
  ■經驗
  三大保障探索助力師資交流
  據新華社電 針對一些校長和教師對於輪崗交流的疑慮,一些地方的試點已經探索了路徑,積累了經驗。
  ●考試+註冊:打造師資儲備平臺
  作為促進教師專業化、提高教師社會地位的重要舉措之一,2011年,浙江、湖北率先啟動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與定期註冊試點工作,2014年將試點省份擴大到15個省。
  ●增加生活補助:提高鄉村教師崗位吸引力
  截至2014年上半年,在有連片特困地區縣的22個省份中,已有20個省份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鄉村學校和鄉村教師的受益面分別達到90%和78%,其中有14省份的實施縣基本實現了鄉村學校全覆蓋。迄今中央財政共下達綜合獎補資金21.14億元,各地結合實際確定補助標準。
  ●農村教師周轉宿舍:解決“走教”教師後顧之憂
  解決好農村教師住房問題,是農村學校留住優秀教師的有力保障。按照2015年相關規劃,將建成周轉宿舍37萬套1296萬平方米,受益教師達46.4萬人。  (原標題:3至5年將實現教師交流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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